活动期间,“62开头”兴业银行银联信用卡客户至全家便利店指定门店,刷卡消费返现20%。每逢周四刷兴动力信用卡返现50%。 2月1日起,(兴动力信用卡除外)上个自然月境内计积分交易(不含港澳台地区交易及网络交易)金额累计满8000元及以上,次月亦可享受每周四返现50%优惠。每位客户每月最高返还100元。
优惠时间:
2016年01月01日(开始)~2016年06月30日(结束)
适合地区:上海、北京、深圳、广州、苏州、无锡、东莞、杭州、成都
活动内容
活动1
活动覆盖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杭州、成都、无锡、苏州、东莞。
机场店及部分特殊门店不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细则
1、活动期间,持卡人至全国各城市活动指定的全家门店,使用兴业银行银联信用卡(卡号为62开头)刷卡消费,可获赠实际交易金额20%的返现。
2、活动期间每周四,持卡人上个自然月境内计积分交易累计满8000元(含)及以上客户或使用兴业银行兴动力信用卡至全国各城市活动指定的全家门店刷卡消费,本月可获赠实际交易金额最高50%的返现。
3、持卡人每月消费获赠返现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若同一持卡人名下有多张信用卡符合返现条件,各卡可返现金额之和不超过100元)
4、在全家店内以下交易不参与本次返现活动:购买手机充值卡、通讯号码卡、IP卡、邮票、各类充值与代售业务、代收公共事业费缴费等。
5、持卡人获赠的返现金额将在消费后的次月月底前返还至客户兴业银行信用卡账户。客户提取返现金额将视为取现交易。活动截止至6月30日,6月境内计积分交易累计满8000元(含)以上,7月不再享受实际交易金额最高50%的返现。
6、本次活动兴业银行银联信用卡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主附卡返现之和每月不超过100元,返现将统一计入主卡账户。
7、该活动仅限全家店内线下刷卡交易,闪付、电子圈存交易、支付宝钱包、快捷支付等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8、同一持卡人名下兴业银行信用卡有多张符合获奖条件的,返现金额将返还至统计期间消费额最高的信用卡账户中。
9、如持卡人发生任何违法交易、欺诈或不正常交易、最后被取消/退回/未入账交易,或者持卡人账户发生拖欠或呈现不正常状态,或者持卡人在活动期间申请销卡,兴业银行保留拒绝该等持卡人参加本活动及取消其获得返现的权利。
10、活动期间由于商家地址变更、工程装修、停业整顿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门店未能正常营业的情况与兴业银行无关。
11、各城市参与活动门店排除上述活动内容中已列明的门店,且须已安装POS机并可以正常受理信用卡支付。具体门店地址信息请登录全家便利店官网www.familymart.com.cn/store查询。
12、兴业银行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兴业行信用卡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